|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北京5月11日讯 记者袁定波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我国第一支缉毒专业队伍1982年在云南省诞生至今已有30年,人数由1000人发展到数千人,总计破获毒品案件25万余件,抓获境内外贩毒犯罪嫌疑人31万多名,缴获毒品近200吨,为扼制毒品向内地和国际社会蔓延立下了赫赫战功。
记者了解到,由于毒源地在中国境外,云南警察当时不可能到境外扫毒,新中国第一支专业缉毒队打击毒品犯罪的方针,曾长期被确立为“堵源截流”。
1990年,云南对禁毒的认识,由原来单纯地重视侦破毒品案件的“禁贩”,增加到“禁种”、“禁吸”,并确定了“三禁并举、堵源截流、标本兼治”的禁毒方针。1991年全国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将此上升为“三禁并举、堵源截流、标本兼治”的全国禁毒方针。1998年,国家禁毒委又在“三禁”基础上增加了“禁制”,并由此确立了“四禁并举,堵源截流”方针。这一年,云南省公安厅将原来由治安处分管的禁种、禁吸(两禁)工作,划归缉毒处管,最终促成将缉毒处这个单纯侦查破案的处,改为禁毒局。云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处长出身的孙大虹,成为新中国禁毒史上的第一位禁毒局长。“缉毒”与“禁毒”一字之改,标志着中国禁毒理念的大转变。“大禁毒”意识开始萌生。
据介绍,云南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成立的禁毒局,已在全省16个州市和铁路、民航公安局成立禁毒支(大)队、在129个县(市)成立禁毒大队。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设立了刑事审判第三庭,专门从事毒品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云南省委、省政府每年都要专门研究禁毒工作,并召开全省禁毒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形成了党委政府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