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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殡葬救助制度 困难群体可享千元救助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2日 08:3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西部网 昨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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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5月11日)获悉,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我省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制度的意见》通知,标志着惠民殡葬政策覆盖全省城乡困难群众。今年起,我省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可享受每人1000元的殡葬救助。

  救助对象啥要求

  据悉,我省殡葬救助政策从2012年1月1日开始实行,救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申请”的原则,救助对象覆盖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等城乡困难群众,主要为具有本省户籍,2012年1月1日以后去世的以下人员:城乡低保对象;按照国家现行规定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重点优抚对象;流浪乞讨人员;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需要救助的城乡特殊困难群众。

  对自愿选择火化的救助对象所需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费用按每人1000元进行救助:遗体接运(含抬尸)200元;遗体存放(3日内)240元;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260元;骨灰寄存(2年内)300元。实际产生费用低于救助标准的,按实际费用进行救助。

  殡葬救助咋申请

  救助对象死亡后,火葬费用由其亲属或其他负责办理丧事的人员在殡葬机构先行支付。救助金经过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后,在殡葬机构领取。

  申请时,属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的,申请人可持逝者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抚恤补助领取证等合法有效证件的,直接报逝者原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流浪乞讨人员及其他由民政部门直接管理的救助对象,持相关身份证明到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属其他类别的,可向逝者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工作机构申请。(记者 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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