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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6月1日起免除居民基本殡葬费用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2日 04: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岛新闻网-青岛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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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殡葬服务免费项目包括:普通殡仪车遗体接运,车辆、遗体消毒,馆内遗体搬运,1天内遗体普通冷藏,环保型火化炉遗体火化,1年内金属全封闭架骨灰寄存。

  基本殡葬免费服务原则上按户籍、单位驻地实行区域化管理,其中七区由就近殡仪馆提供,五市由各市所辖殡仪馆提供。

  本报讯 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市政府日前下发了《关于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今年6月1日起,我市将在全省率先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据初步测算,两级财政为此将投入资金约8500万元。

  根据《通知》,可享受基本殡葬服务免费政策的对象包括:具有青岛市户籍且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在青岛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未登记户口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儿童、无法查明身份并在社会救助管理机构死亡的被救助人员、驻青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青岛市户籍学生、驻青部队现役军人及无青岛户籍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与驻青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并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

  《通知》规定,青岛市户籍的免费对象由经办人持公安部门出具的殡葬证,非青岛市户籍的免费对象由经办人持死亡证明等,到相应殡仪馆办理殡葬免费服务事宜。

  据了解,免除居民基本殡葬服务项目费用是今年十件市办实事之一,为使该政策更好地贯彻落实,我市相关部门还将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和简化办理免费殡葬程序,确保实事办实办好。(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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