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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商事登记拟“松绑”住宅也可工商登记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1日 15: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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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市长贡儿珍透露,将先在萝岗、南沙、增城试点,注册公司将不需年检

  南都讯记者熊薇 继深圳、顺德之后,广州也正加快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步伐。广州市副市长贡儿珍昨日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分组审议的发言中透露,此项改革计划先在萝岗、南沙、增城试点。

  贡儿珍称汪洋书记报告中提到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广州也正在研究,并计划加快步伐,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争取在萝岗、南沙、增城先行探索。

  今年3月,国家工商总局出台《支持广东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意见》(简称“32条”)。其中19条涉及企业注册登记,有12条属于首创性政策突破,赋予广东很多突破性较大的先行先试政策。深圳、横琴、顺德等地随后相继出台商事登记改革方案,但广州的具体方案却姗姗来迟。

  据悉,广州市工商局已提出广州商事登记改革和企业监管制度改革具体建议。贡儿珍昨日也在发言中透露,计划试点内容包括:实行市场准入主体资格采取商事登记的模式,将企业主体资格及经营资格登记进行分离,从根本上按国际规则办事,解决当前市场主体准入难的问题;改革注册资本的登记制度,计划对所有投资者在出资形式方面进行改革,注册登记不光以现金作为注册资本;以商事主体年报备案制度取代现有的企业年度检验制度;建立商事登记主体的除名制度,取代现行企业吊销机制;明确监管职责,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实现政府职能部门责、权、利的协调统一;改革房屋租赁备案制度,实行住所和经营场所各自独立登记管理制度等内容,“放宽场地证明作为注册登记要件的要求,允许部分不影响环境和居民生活的行业,利用住宅登记为经营场所”。(

  (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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