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内蒙古小型微利企业享有税收优惠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1日 11:1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内蒙古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记者从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从今年起,3年内对小型微利企业免税务发票工本费。

  此外,为缓解小型微利企业发展中的资金困难,鼓励金融企业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对金融机构在税收政策上也提供了相应的支持。包括: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利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金融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损失准备金,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对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等。据悉,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记者 刘欣荣 通讯员 张志)

热词:

  • 微利
  • 企业发展
  • 税收政策
  • 税收优惠
  • 应纳税所得额
  • 金融企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印花税
  • 企业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