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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株洲城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新闻发布会举行)

(媒体记者现场提问)

(株洲市副市长张国浩(前排左二)出席新闻发布会)
红网株洲5月10日讯(分站记者 青琪 通讯员 李卫述)学前教育正越来越受到各方关注。今天上午,湖南株洲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城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建设的相关政策。
现阶段,株洲共有3-5周岁适龄幼儿12.85万人,各级各类幼儿园897所,在园幼儿11.04万人,学前3年毛入园率86%,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5%。其中,城区各级各类幼儿园275所,在园幼儿3.5万多人,学前3年入园率达92%,能基本满足入园需求。
在学前教育的建设上,株洲市一直高度重视。去年全市财政投入946.66万元,新建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24所。今年城区将建设公办性质街道(乡镇)中心幼儿园18所,其中建成13所,启动建设5所,增加公办幼儿园园位2600多个。市、区两级财政安排专项经费1300万元,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园位1.3万个,每个园位补助1000元。此外,市财政还安排50万元专项救助经费,对孤儿、低保家庭幼儿,或因各种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幼儿,给予入园救助,每人每年发放救助金1000元。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将采取幼儿入园差额收费、财政补助拨付到园的方式。以幼儿小丽进入某一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例,一级园保育教育费最高限价为500元/月,该园核定的保育教育费为450元,每年两个学期,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每期需交纳保育教育费2250元。家长在向幼儿园交纳保育教育费时,只需每期交1750元,其中的差额500元由财政补助给幼儿园。根据规定,财政对城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补贴,以当年4月、10月核定的在园幼儿名单,分别按在园幼儿每生500元的标准核拨到幼儿园。
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可享受城区常住居民的同等待遇。到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入园报名时,家长需携带务工证明、居住证明和户口本等资料。其中务工证明即务工的劳动合同,必须有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居住证明即务工所在区域的居住证,或者本人在城区的房产证。
目前,各区已完成公办园项目确定和普惠性民办园的申报、评估等工作。接下来,市教育、财政、物价等部门将组织对普惠性民办园抽查复评、公示授牌等工作,并争取在5月底挂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