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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速服务区睡一宿 可能睡出高额“超时费”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0日 0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钱江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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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先生身体不适,在京昆高速公路服务区睡了一宿,第二天下高速时,原本只需要40元的高速通行费,却被要求缴纳385元。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说,收的是“超时费”。

  昨天(5月9日)下午,“汽车之家”发的这条微博,引起网友大量转发。尽管网传的这事发生在河北,但不少人表示从没听说过这样的规定:“那驾驶员疲劳了怎么办?这一休息比得上住一晚星级酒店了啊!”

  浙江省内的高速公路有没有“超时收费”这一说?

  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了浙江省公路局。省公路局的工作人员说,那不叫“超时费”,而是为了打击逃通行费所制定的惩罚性措施。

  “如果原本上高速到下高速,只需要1个多小时就能到达,但你却花了一天的时间,工作人员就会怀疑你,是否在路上换了通行卡来逃通行费。”省公路局的工作人员说,这种事情在高速上经常发生。

  “按照《浙江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对调换通行凭证、使用伪造通行凭证、冲卡以及无法识别驶入站或者在高速公路同一收费站进出的车辆,收费公路经营管理者可以以浙江省路网内距离本收费站最远里程的另一收费站作为驶入站,计收车辆通行费,所以也就产生了所谓的超时费。”

  可能有人要问,凌晨高速上行驶客车不是被要求强制休息吗?如果因此耽误时间,而要交超时费,岂不是很冤?高速交警表示,一般凌晨高速上休息的客车休息时间也就二三十分钟,不会造成“超时”的时间界限点。

  “真在高速公路上开累了,在服务区睡一夜,一般也不会被要求交纳‘超时费’的。”省公路局工作人员说,下高速时可以向收费处工作人员解释,有证据证明是最好的(比如服务区的消费凭证),不能证明,事后也可以打(0571)87803650投诉。如情况属实,工作人员会退回多收的钱。(吴锦全、孙燕、徐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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