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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严查酒驾违法行为。资料图
东北网5月9日讯(记者岳云雪)记者从哈尔滨市交警部门获悉,自从去年5月1日提高对酒驾处罚标准和醉驾入刑以来,截至今年5月9日,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1298件,222名醉驾司机被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2011年5月1日,《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施行,明确提高了对酒后驾驶的处罚力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予暂扣6个月驾驶证、10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处予拘留15日,罚款五千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