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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条禁令”规范高管职务消费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10日 03: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今晚网-今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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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记者韩洁 何宗渝)记者8日从财政部获悉,日前财政部会同监察部、审计署和国资委联合发布《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列出严禁超标准购买公务车、严禁用公款为亲属和子女支付各种费用等12条规范国企负责人职务消费的禁令。

  相对于以往规范国企领导人廉洁从业的一些原则性规定,此次四部门用非常明确的“禁止性条款”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行为进行严格规范。

  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是指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的由企业承担的消费性支出。

  四部门明确,国有企业应当加强对负责人年金、住房补助等支出的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制度,应当以适当方式向职工公开。

  此外,各级监察部门会同行使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要定期对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审计等内部监督机构也要对负责人职务消费实施监督,在企业内部建立负责人个人诚信档案。

  作者:韩洁 何宗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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