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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考核工作方案(试行)》日前出台,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普通中小学校(含民办)等教育机构均在考核之列。考核不合格的教育行政部门,省教育厅将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考核工作由确定年度考核对象名单、开展自查、专家组考核、公布考核结果、考核结果运用等5个环节组成。对教育行政部门的考核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条件保障、培训指导、专题教育、工作效果和激励加分等;对学校的考核主要有:培训教研、教学体现、配套工作、工作效果等。
凡考核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学校,由省教育厅授予“贵州省中小学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省级示范校”称号,并给予一次性奖励;考核综合得分在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胡颖)
来源:贵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