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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201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出台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9日 22: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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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初霞)《哈市201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昨天出台,明确要求:小学实行6周岁入学;公办小学实行相对就近划学区招生;公办初中实行对口招生;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有择校需求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到民办学校就读。

  报名招生时间分别是:民办小学、初中招生时间为6月1日—7月15日,民办初中新生提档时间为7月23—27日;公办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为7月22—24日;公办初中的招生时间为8月6—10日。学校公布新生分班名单和教师组合名单时间为8月27日,抽签确定各班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时间为8月28日。

责任编辑:秦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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