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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参与各类“占坑班”行为
●杜绝学校以借读费等名义乱收费
●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严禁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青海新闻网讯 5月8日,记者从省教育厅了解到,日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全省各地严格按要求从严治理择校乱收费现象。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各地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严格规范考试次数和科目,严格规范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和作业量,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规范编班办班行为,严禁在校内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严格规范教师教学及职业道德行为,严禁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严禁学校利用课余时间、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违规组织学生在校内办班收费补课。
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
严禁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即占坑班),严禁公办学校教师参与各类“占坑班”行为;切实抓好招生“六公开”(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制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严禁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助费、赞助费等任何费用;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入校选拔性考试;严禁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含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或随班就读,全面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管理。
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政策
坚持义务教育相对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和公办学校为主”的“两为主”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杜绝学校以借读费等名义乱收费。继续加大重点高中招生中均衡生分配比例,发挥招生政策对加强薄弱学校建设的导向作用,均衡生源,遏制择校。
严格学校收费管理
严禁捐资助学与录取学生挂钩,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明确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事项及标准,坚持学校收费事项及标准公示制度,坚决纠正越权设立收费项目和违规制定收费标准等问题,从源头杜绝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同时,省级有关部门将加强对涉及教育事业的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免学费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推进审计结果公开,确保各项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到位。
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段宏伟介绍,三部门联合下发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实施意见,对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意义重大。同时全省将要达到以下目标: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使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得到完全解决,县镇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解决,城市和州(地、市)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基本得到遏制,使择校和乱收费现象不再成为社会热点问题。再利用3至5年的时间,完全消除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现象。(作者: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