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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抱怨:分钱没份雨水“均摊”
本报讯 (记者 王震)“我最怕连着几天下大雨,家里就可能漏水。”航空路解放大道684附5号一顶层住户近日向本报反映,这都是楼顶广告牌给害的。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世贸广场旁这栋居民楼,该住户先带记者看了客厅和两间卧室,每间房墙角处都有一块块渍迹,他说,可能是广告牌太重,把他家墙壁压出裂缝,客厅的墙壁已经换了好几层壁纸。他说,这房子住了30多年,单位很早就将楼顶广告位发租,住户屋顶漏水,单位就派人来修。10年前单位把这栋楼的产权卖给职工,他们就得找广告公司修,可就是难以“治愈”,还把隔热层破坏了。因为地处黄金地段,隔不了多久就有人在楼顶换广告,又是锤又是敲,动静很大。
该单位后勤服务中心李先生说,房屋产权卖给个人,但单位仍拥有屋顶的使用权,他知道有少数住户提出要分广告收益,有的开价高出实际收益,甚至一些低层住户也跟着要。
权威说法:
近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2011年度典型民生案件,其中就有一个“小区广告牌收益归业主”的生效判例。法官说,根据最高法院相关规定,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通道、楼梯等部分,应属业主共有,在其上做有商业用途的使用应经全体业主(包括非顶层业主)同意,取得的收益属于全体业主的共同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