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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到宝应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立法调研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7日 10: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扬州人大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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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宋家新率省人大农委和省林业局、海洋渔业局一行13人到宝开展《江苏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召开了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该县有关情况的汇报。

  宝应地处淮河下游、里下河西部,境内河湖密布、土壤肥沃、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全县有林地28万亩,水域滩地73万亩,境内栖息着多种野生动物。近年来,该县精心组织“爱鸟周”、“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保护野生动物对于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和疫情疫病监测工作,依法规范捕猎、贩卖、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行为。建立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各两个和射阳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野生动物栖息环境不断改善等等。座谈会上,该县林业、水产、工商、环保等部门的同志根据工作实践,对条例草案有关条款提出了积极的建议。

  调研组听取汇报后,充分肯定了该县近年来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认为该县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基础扎实、成效显著。本次立法调研很有必要,对立法工作提的建议很好,值得研究。希望该县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继续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调研组一行还视察了宝应湖国家级湿地公园。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市农委相关负责人,宝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善慧、李长春全程参加调研活动。来源:扬州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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