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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举报“问题明胶”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6日 21:1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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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报网讯(记者杨滨)北京市食品安全办昨天表示,根据北京市实施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消费者若发现北京市辖区内的企业无证生产食用明胶、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根据《北京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案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可以给予举报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举报人员可适当提高奖励额度。至今年4月底,市食品安全部门共接到有效举报41项,支出奖金3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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