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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安委:重奖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者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4日 22: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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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问题胶囊”引发社会关注时,北京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提出,广大消费者若发现北京市辖区内的企业无证生产食用明胶、非法使用工业明胶生产食品等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查实后将按规定予以奖励。

  据了解,北京市2004年制定了《北京市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奖金设定为1万元。2007年进行第一次修订。2011年9月进行第二次修订,明确了12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基本涵盖食品安全领域非法生产、制售、加工食品等环节。有关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处重、特大食品安全案件、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可以给予举报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对于举报违法制售、使用食品非法添加物、生产假冒伪劣食品的地下“黑窝点”“黑作坊”等举报人员可适当提高奖励额度。

  至今年4月底,北京市食品安全部门共接到食品安全领域有效举报41项,支出奖金32万元。(记者李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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