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教师该怎样办理独生子女光荣证?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4日 22: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梅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沟通热线】

  市民陈先生:我们夫妻两人都是教师,想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该怎样办理?可不可在小孩一周岁后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梅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独生子女”的定义是:父母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该子女既没有同胞兄弟姐妹,又没有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也没有收养的兄弟姐妹和与其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程序,需携带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和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大一寸父母和独生子女合影照片4张;填写一式三份的申请表,有单位的应由单位出具意见,无单位的到村(居)委会加具意见,再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办理。

热词:

  • 教师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 人口计生
  • 所在地村
  • 兄弟姐妹
  • 人口和计划生育
  • 出生医学证明
  • 同父异母
  • 男女双方
  • 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