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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交通违法屡教不改将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4日 12: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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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3日)起,一场河南全省范围的预防交通事故、严查客货车交通违法行动全面展开。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国已经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0起。4月23日,河南省舞阳县境内发生两辆客货车相撞事故,造成13人死亡、12人受伤。为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预防事故、严查客货车交通违法行动。

  行动中,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将深入运输企业,对所有的运输企业法人、客货运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教育,对所有客货运输车辆开展一次安全状况检查,对营运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录开展一次全面清理等。全省各地交管部门还将成立检查组,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责任追究等情况逐案进行检查、督导。

  省公安厅明确规定,凡交通违法屡教不改的企业及其所属车辆,一律追究相关负责人的法律责任,驾驶人屡次超速、超载、超员的,一律行政拘留。同时,要将巡查发现的客运车辆和驾驶人交通违法、交通肇事情况抄告交通运管等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和处理。要排查一批严重违法或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客货运驾驶人,通报交通运输部门予以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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