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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点至次日凌晨6点LED广告显示屏“噤声”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4日 08: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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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3日讯(记者张卫建通讯员马延民吴成波)今年春节前后,市区内多处大型LED广告显示屏陆续投入使用。显示屏因播放声音过大、亮度过高影响市民日常生活的现象时有发生。为避免LED显示屏扰民现象继续发生,我市将对市区大型LED广告显示屏禁行规范管理。

  今年春节前后,市民出行时会发现,城区的LED广告显示屏数量在迅速增加,尺寸也在逐渐增大,流光溢彩的大屏幕为城市增添了别样的风采。直到现在,市区还有多处大型显示屏正在建设中。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防止因LED显示屏播放影响市民日常工作生活,市城管执法局监察支队在5月2日下发了《关于规范管理市区大型LED广告显示屏的通知》(下称《通知》),对显示屏的播放时间、音量控制及亮度控制做出了具体规定。各LED产权单位表示,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本单位显示屏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的立即整改,同时,合理调整安排各显示屏的广告投放,坚决杜绝各类扰民现象的发生。

  《通知》规定市区所有大型LED广告显示屏在白天(早6:00至晚22:00)可以播放,夜间(22:00至次日凌晨6:00)一律禁止开启音响设备。在音量控制方面,市区地处居住、文教机关为主区域的广告显示屏,播放时声音应控制在55分贝以内;地处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的广告显示屏,播放时声音应控制在60分贝以内;地处工业区的广告显示屏,播放时声音因控制在65分贝以内。此外,所有广告显示屏亮度不宜太过耀眼,以免影响市民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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