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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考资格审查明日开始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3日 08: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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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5月2日讯(见习记者张汝树) 2日,记者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2年淄博市招考公务员笔试合格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将于5月4日进行,考生需注意提交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按照今年的录用计划和简章规定比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规定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报考淄博市公安局(含区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各区县直机关、乡镇机关、区县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5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淄博市直机关(含选调生职位);淄博市森林公安局;淄博市检察院系统;淄博市法院系统(报考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先进行身体初检,再进行资格审查);淄博市地税局;淄博市劳动教养管理所;淄博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5月4日上午8:30-12:00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市场。

  此外,资格审查范围内的考生需要提交《淄博市2012年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已签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还需出具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经用人部门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一份。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在面试前5天仍未向用人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对于还没有打印《淄博市2012年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和《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及笔试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务必在4月28日-5月3日登陆淄博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打印,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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