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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树立和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规范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群众公认度,连云港市通过“三锁一查”强化制度建设,狠抓程序规范,加大督查力度,推进国有企业干部选任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锁定制度。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国有企业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管企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备案通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企业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方案制定、程序设计、组织实施、考务安排等方面进行规范,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必须履行的备案通气程序做出明确规定。从制度层面确保企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民主、竞争、择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工作方面的不正之风。
二是锁严程序。科学规范的程序是实现干部选任工作公开民主的必要手段,是选好用准干部的基础条件。为此,我们严格规范企业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规定拟任人选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集体研究、任前公示等环节。对各企业的干部选任工作方案严格审核把关,指导监督企业不得擅自破格或越级提拔干部,不得随意变更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步骤或自行增减工作环节。通过规范的选任程序确保企业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公开、科学高效。今年以来,通过程序严格的竞争性选拔,3名优秀干部走上市管国有企业领导岗位,15名中层干部得到提拔重用。
三是锁紧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明确企业主要领导的干部选任责任。建立完善干部选任工作责任追查机制,对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原则和程序开展的干部调整工作,一律坚决制止并责令整改,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认真的批评教育;对因违反原则和程序造成严重用人失误或恶劣影响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近年来,全市国有企业未发生一起因违规违纪造成干部选任工作恶劣影响的事件,确保了干部选任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四是集中检查。市委组织部建立检查组对市管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不定期集中检查。检查重点内容是企业按照政策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总体情况,贯彻落实上级选人用人制度情况,职工群众对企业选人用人工作的评价和满意度情况,以及在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方面的主要情况。检查采取发布公告、听取汇报、民主评议、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受理信访等形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落实。两年来,共派出3个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工作12次,提出整改建议20余条,有力地推进了企业干部选任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建设。
(臧国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