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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点18分,押解王海剑的警车驶出第二看守所。

9点06分,王海剑被押进法庭,脸上一片茫然。

9点45分,王海剑眼角伤疤清晰可见。

11点44分,王海剑脸上浮现怪异的表情。

14点50分,庭审完毕,王海剑低眼经过被害人家属座席。
押进法庭时,脸上一片茫然;受审过程中,流露怪异的表情。站在法庭的被告席上,三次向被害人家属、向受害人表达忏悔:我愿以死谢罪。昨日(27日),一手制造江城“12 1”银行网点门前爆炸案的王海剑,在法警的押送下,接受法庭正义的审判。持续5个多钟头的庭审中,他对检方指控其犯下爆炸罪并酿成2死15伤恶果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甚至一度认为自己还应追加制造爆炸物罪、抢劫罪两项罪名,后经公诉人解释定罪理由后不再吱声。面对检方指控其两名同伙作为爆炸案从犯可从轻处罚,他提出异议,表达出“请求法庭判决全部三人死刑”后,由法警再次戴上手铐被押出法庭。(楚天都市报 策划:陈建刚摄影记者佟建国 萧颢 魏铼 叶茂林 程铭 通讯员李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