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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专利不是生产问题明胶的依据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9日 05: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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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局称目前没有处于有效状态的相关专利

  据新华社电 近日,网上两则关于使用明胶制备工艺的消息引起关注。有网友称,“用皮革废料制食用明胶”的工艺方法早在1991年就申请了专利,到现在已整整21年。

  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副部长冯小兵昨日回应称,专利权并不代表该技术方案可直接应用于社会生产、制造、销售和生活等方面,其可否进入生产流通环节还须符合我国市场准入的相关法规。

  冯小兵表示,经核查,引起公众热议的共有两件专利申请,其中一件专利申请的发明专利申请号为91108955.1,为1991年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发明名称为“铬鞣皮废料酶法制备食用明胶的工艺方法”,并未获专利;另一件专利申请号为98112702.9,为1998年提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发明名称为“一种制备高铬明胶的方法”,该申请于2000年9月13日获得专利权,但该专利权于2004年12月22日中止,为已失效专利。

  冯小兵表示,自2005年《食品添加剂明胶生产企业卫生规范》出台,明确禁止制革厂鞣制后的废料用作食品明胶原料,目前无有效的相关专利。(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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