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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法律文件已全部出台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23: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国际在线专稿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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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 翟磊):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27日在北京说,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6个法律文件已经全部出台,选举的组织实施工作提上日程。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当日在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闭幕。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少数民族代表名额分配方案和台湾省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协商选举方案三个法律文件在本次会议上获表决通过。

  吴邦国委员长在闭幕会上说,这次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的分配体现了总量不变、城乡同比、三个平等(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优化结构、相对稳定的原则,得到各方面的普遍赞同。要平稳有序、扎实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今年三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年度例会已通过了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办法三个法律文件,加上本次常委会通过的这三个法律文件,共同组成了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的6个法律文件。

  根据有关法律文件规定,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于2013年1月选出,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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