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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案件举报须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20: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茂名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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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市人民检察院

  “三打”案件举报须知

  一、群众主要从哪些方面向检察机关举报?

   1、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参与、包庇欺行霸市,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的。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或者充当“保护伞”,导致市场监管缺失,造成严重后果的。

   3、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立案后不查处的。

   4、行政执法部门对应当移交司法 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的“三打”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 处理的。

  二、群众通过什么方式向检察机关举报?

  可以通过来访、电话、信函等方式向茂名市两级检察机关举报。

  三、检察机关有哪些保护举报人的措施?

  检察机关将履行保护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义务。

   1、在受理举报时,应在固定场所,无关人员不得接待、旁听和询问;

   2、对举报人的姓名、工作、举报内容等资料进行严格保密;

   3、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在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4、宣传报道时,除征得举报人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身份信息。

  四、举报奖励

  向检察机关举报管辖内的职务犯罪案件,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被追究刑事责任,且举报人自身与案件无牵连,在终审判决生效后,检察机关将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五、举报电话

  检察机关举报电话统一为:12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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