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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发改委就居民阶梯电价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本市居民阶梯电价具体听证方案。全年电量平均后,第一档、第二档电量的上限分别是户均每月260度和400度,第二档、第三档电量的加价水平分别是每度电0.05元和0.3元。八成居民的电费支出不会上涨。
据悉,市发改委将于5月11日在上海科技馆举行听证会,听取社会各方面对本市居民阶梯电价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发改委于去年11月印发了《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明确阶梯分档电量通过覆盖率的方法确定,第一档电量覆盖80%的居民用户,第二档电量覆盖95%的居民用户。记者了解到,根据700多万户居民去年的实际用电量数据,本市80%和95%覆盖率对应的电量水平为户均260度和400度。
居民阶梯电价执行范围为本市电网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城乡居民用户。据悉,为配合推行阶梯电价政策,上海按照国家要求,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设置了15度的免费电量。此外,本市对合表用户家庭,考虑到多数都在老旧小区,生活条件较差,这部分用户不实行阶梯电价,也暂时不加价。
据悉,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是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一方面可以保持大多数居民电价的基本稳定,确保基本民生需求,另一方面可以让用电量多的居民多负担电费,建立公平负担的价格机制。
-相关链接 阶梯电价三套方案
本市就试行居民阶梯电价提出了三套实施方案。
【方案一】月度方案,即按月设定阶梯电量基数,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月0―260(含)度的用电量;第二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月260―400(含)度的用电量;第三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月超过400度的用电量。该方案阶梯电量分档结构清晰,节能导向明确,但没有考虑本市居民各月用电量差异较大的因素。
【方案二】季节性月度方案,即考虑季节因素设定月度阶梯电量,区别全年用电高峰时期和非高峰时期。冬夏用电高峰时期(每年的1月、7月、8月、12月)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月0―350(含)度的用电量;第二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月350―540(含)度的用电量;第三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月超过540度的用电量。非高峰时期(每年的2―6月、9―11月):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月0―210(含)度的用电量;第二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月210―320(含)度的用电量;第三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月超过320度的用电量。该方案设计考虑了居民不同季节的电量差异因素,电费结算同样月结月清,但由于每年天热和天冷的时间分布不均,用电高峰月份很难科学、合理确定。
【方案三】年度方案,即按年设定阶梯电量基数。第一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年0―3120(含)度的用电量;第二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年3120―4800(含)度的用电量;第三档电量水平为户均每年超过4800度的用电量。该方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小阶梯电价对居民家庭电费支出的影响,但节能减排的约束效果相对较弱。 (记者徐晶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