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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城市读本讯(马小林记者雷朋)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泸州市人社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完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帮助更多有创业意愿的城乡妇女创业,24日,泸州市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2012年全市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目标任务为1亿元,并将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列为了2012年区县目标考核内容。
据泸州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小额贷款任务中,其中江阳区0.16亿元、龙马潭区0.14亿元、纳溪区0.14亿元、泸县0.16亿元、合江县0.16亿元、叙永县0.12亿元、古蔺县0.12亿元,凡具有泸州市户籍,有可行性生产经营项目、有创业就业愿望和能力、有还贷能力的城乡妇女,或组成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妇女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因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的启动资金及流动资金需要,符合相关条件,均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据了解,城乡妇女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8万元,符合条件的合伙经营的妇女组织,人均最高贷款额度可提高至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