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局长:网络侵权售假网站负主要责任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8日 03: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东方网记者方翔、曹磊4月26日报道:每年的4月26日为世界知识产权日。在今天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朱宇、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洪积庆和上海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秘书长、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分别介绍了三地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有记者问上海市知识产权局局长吕国强,在大型网络平台上,如果市民遇到侵权售假行为有哪些工作机制?吕国强表示,从国家层面来讲,现在最高法院正在起草关于网络著作权保护新的司法解释,前两天网上已经公布了。从上海本身来讲,围绕着网络著作权的保护,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是版权局和文化执法大队在这方面加大执法力度。从法院来讲,也是在加强网络这类案件的审理。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洪积庆认为,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网站的经营公司要负主要的责任,政府要负监管的责任。所以从一定程度上来说碰到网络上的一些问题可以向网络经营公司进行投诉,当然也可以向政府进行投诉,或者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

热词:

  • 知识产权局
  • 网络著作权
  • 网络侵权
  • 局长
  • 司法解释
  • 曹磊
  • 工作机制
  • 世界知识产权日
  • 浙江省
  • 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