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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垃圾补偿费下月或开征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 21: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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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委接访现场,市民反映问题。记者黄澄锋 摄

  由产生区向处理区按每吨75元缴交 家庭和个人垃圾处理费不变

  昨日,广州市城管委负责人在接访活动中表示,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已经起草完毕并上报市政府,有望于5月颁布实施。据透露,补偿标准为每吨75元,由产生区向处理区缴交,以补偿处理区损失。

  另外,生活垃圾处理终端阶梯式计量管理办法也正在制订中,将于年底前通过实施。

  据透露,市城管委已起草了《广州市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区域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垃圾产生区将向垃圾处理区缴交垃圾处理费,缴费标准为75元/吨,这样通过经济手段,则可补偿处理区的损失。以白云区为例,每天为其他区处理了6000吨垃圾,就可以获得45万元的经济补偿。

  下一步,市城管委还将对补偿办法进行细化。据悉,此举只是改革现有的垃圾处理费管理模式,以前是由市财政统一支付给垃圾处理厂,今后改为“包干到区”,不调整家庭和个人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各区每年按照生活垃圾的实际处理量向市财政缴纳垃圾处理费,超出基数的垃圾量按照一定比例征收高额的垃圾处理费,垃圾减量结余的垃圾处理费归各区所有,用于改善垃圾收运工作。

  垃圾分类开出7张罚单

  记者另外获悉,《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实施一年,过去一年广州已开出7张罚单。5单罚个人每人50元,2单罚单位每个500元。 (记者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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