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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完善文艺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支持办演唱会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 09: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渤海早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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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24日)从滨海新区宣传部获悉,日前,滨海新区出台《促进滨海新区文化艺术人才发展的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营建良好文艺人才发展环境,完善文艺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打造与滨海文化强区建设相适应的人才队伍。

  依据该《办法》,新区支持文化艺术人才举办个人文学和艺术研讨会、艺术展览和演出专场等活动。每年5月1日前根据申报情况经专家评审确定支持人选,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0位。新区国家级文艺团体和协会的会员(或相应级别的文艺人才)举办个人作品(艺术)研讨会和个展,国家级、市级文化机构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的,可获2万元以内的一次性经费支持;天津市级文艺团体和协会会员(或相应级别的文艺人才)举办个人作品(艺术)研讨会和个展,国家级或市级文化机构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的,可获1万元以内的一次性经费支持。

  该《办法》明确,新区国家级文艺团体和协会会员(或相应级别的文艺人才)举办个人(作品)演出专场,国家级、市级文化机构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的,可获3万元以内的一次性经费支持;市级文艺协会会员(或相应级别的文艺人才)举办个人(作品)演出专场,国家级、市级文化机构作为主办单位之一的,可获2万元以内的一次性经费支持。

  据悉,符合文件条件、拟在2012年举办个人文学和艺术研讨会、艺术展览、演出专场等相关活动的人员,即日起可向区文广局文化处提交经费补助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30日。对各艺术门类人才加入市级以上文联协会和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库的奖励可随时申请,年底汇总评定。申报相关文件和申请表等可从滨海新区政务网文广局子网站下载(点击www.bh.gov.cn进入“部门直通车”栏目)。(渤海早报记者刘长海张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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