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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居民阶梯电价 5月10日听证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 08: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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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省物价局定于5月10日,在石家庄市召开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此次听证会时间为5月10日上午9:00-12:00,听证会地点在河北太行国宾馆。

  昨日,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还公布了听证方案要点,即:拟将我省居民用户月均用电量分为三档。第一档按照覆盖省内80%以上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 电价维持现行水平;第二档按照累计覆盖省内95%以上居民用户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电价每度提高0.05元;第三档为超出第二档电量,电价每度提高0.3元。

  听证方案要点还包括,未单独安装电能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城乡居民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公共设施,以及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用电价格,按本次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

  另外,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家庭每户每月给予15度免费电量。

  据悉,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消费者11人,11个设区市各1个名额。其中邯郸、衡水两市各1名农村居民;石家庄、承德两市各1名城市低保人员;保定、秦皇岛、沧州、张家口、廊坊、邢台、唐山七市各1名城市居民。除上述11人外,包括经营者4人、专家学者3人、政府部门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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