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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著协副总干事刘平:第60条并不是我们的本意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 08: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早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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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4月25日消息:音著协副总干事刘平昨天向早报记者表示,他并不了解发布会内容,不便就此评论。“音著协的意见,都体现在网站的相关文章中了。”在4月20日,音著协网站提出最新修改意见,支持删除《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60条、第70条。

  昨日的发布会中,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也提到第60条所涉及的延伸性集体管理的问题,称“我了解有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目前的态度也不是很愿意去延伸代理”。

  刘平对此解释:“第60条并不是我们的本意,最初我们提建议的时候,关于延伸性集体管理的领域,仅限于广播权和集体表演权这些全世界都实行集体管理的领域,并不是像第60条这样的大包大揽。因此我们也建议删除第第60条。”

  自从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以来,包括音乐人等在内的各利益相关方均提出看法,其中第46条、第48条、第60条、第70条等备受关注和争议。面对集体管理权延伸的质疑,音著协两次发声明,修改此前的立场。首先是4月13日,音著协声明称,要求删除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46及第48条。随后的4月20日,音著协声明称,协会支持删除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第60条和第7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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