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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平安县人民法院三合法庭在一件长达六年的执行案件中,终因执行法官的真情而得以圆满解决。
白某是一个包揽工程的个体户。2007年的一天,白某在修建由他承包的平安大红岭道路工程时,白某雇佣的村民马某不幸遭遇车祸身亡。在协商赔偿款没有结果的情况下,马某家人将白某起诉至平安县人民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由白某给付马某家属赔偿款4.6万元的调解协议。
但调解协议达成后,恰逢白某承包的工程严重亏损,加之在别的工程中,由于白某拖欠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12个农民工的劳务工资又被告上法庭,在此情况下,白某无能力如期履行给付马某家属赔偿款的义务。
白某家只剩下一套房子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见此状况,法院执行法官随即与白某同村的便民诉讼联络员取得了联系,了解到白某为躲避债务外出未回过家,而且白某还有两个正在读大学的孩子,需要的花费很大。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没有急于强制执行,而是多次对申请执行人马某某做思想工作,让其体谅白某因生活窘迫、暂无给付赔偿款能力的行为。同时,为使申请执行人马某某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全庭干警决定用自己的工资收入每月垫付给申请人马某300元赔偿款,用于马某家人基本生活保障。直至2012年3月初,一直在外躲债并以打工为生的白某得知法院工作人员一直默默地替他垫付赔偿款的事情后,被法官真诚的工作态度所打动,白某想办法一次性凑够余款2.42万元及12个农民工工资2.74万元交至法庭,同时给平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庭送去了一面锦旗以表示敬意和谢意。随后马某某到法庭领了取赔偿款。 (作者:鲍呈辉 胡亚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