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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自称“眼花”判错案法官被移交司法机关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6日 15: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卫视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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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北方网讯:今年3月,河南三门峡境内发生一起交通肇事案致三死两伤,在被告人杨新华没有赔偿的情况下,陕县法院以“被告人积极赔偿”为重要依据,对肇事司机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判决与事实不符,法官称是因为“眼睛花”判错了。陕县法院审判员水涛,也就是称“眼花”判错案的法官,涉嫌违法犯罪,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试行)》的规定,4月21日已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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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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