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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虎门镇长德路步行街,虽然设有多个“全路段禁止停车”标识,但在路面两侧又划有停车位。其中北侧的停车位有人收费,南侧停车位无人收费。如果有人把车停在南侧停车位内,很快就会收到交警的《违章停车处罚单》。这段不足200米的马路成为“常罚路”,年罚款上百万元。(4月23日《南方都市报》)
@用心叹世界:有停车位叫乱停放呀?这叫钓鱼执法吧?警察叔叔!
@治纲:那里的收费员,就是只收费不管理的,既然这边不能停车,他们就要劝阻。
@警视V:并非眼见为实。关键是你要相信,没有免费的午餐,也没有免费的停车场。乱停放的陋习,必然要付出代价。
@木木:马路上的“罚款陷阱”并不少见。比如,交通标识设置不符合驾驶习惯、设置的位置不明显,甚至有违常规等等,让很多的驾驶者不知不觉领到罚单,有的甚至在很短的时间内在同一地点多次被罚。在这些罚款的背后,潜含着诸多合理性和功利性的拷问。
@打蜡啦:既然是全段禁停,就应该两边都禁。不是交警的协管员,根本就不该行使行政处罚权。清除原有的停车黄线,重新设立更加醒目的禁停标志难道就真的那么难?既然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那就要达到维护的效果,而不是暧昧地让车主们前赴后继地一再误闯禁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