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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袁弘) 记者日前从市北改办获悉,成都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北城改造有关政策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北改”所涉及的规划、土地、项目报建、房屋征收、财政税收等方面的政策予以了明确。
据介绍,本次政策基本原则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主体、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发挥基层组织作用,鼓励社会资金参与,高质高效推进“北改”工作;坚持整体规划、分类推进的原则,按照建新、更新、改旧三种模式,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由区政府统一确定并组织实施“北改”项目,完善功能配套,改善区域环境,促进产业升级。坚持政策统一、政策杠杆的原则。对愿改、先改的给予政策倾斜和扶持,推动“北改”项目早启动、北城形象早改善、北城产业大提升、北城居民得实惠。
文件还划定了政策适用范围,“北改”区域(211平方公里)范围内按照本政策意见推进实施。其中,规划管理政策适用于211平方公里“北改”区域,土地利用、项目报建、房屋征收、财政税收政策适用于211平方公里“北改”区域中的“四轴四片”范围内金牛区、成华区所辖行政区域。在实施时间方面,文件明确“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其中土地政策先试行2年。”
《意见》分为规划管理政策、土地利用政策、项目报建政策、房屋征收政策和财政税收政策共五大方面,市北改办、市级相关部门就各项政策进行了解读。
作者:袁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