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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记者 蓝锋
今年4月,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兴乡的一名村干部,因为涉嫌在分配危房改造指标时索贿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调查。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据了解,都安县检察院每年都会侦结数起村官涉嫌危房改造贪腐的案件。这些掌握指标分配权的村干部,为何把手伸进农民的口袋,当地有关部门又该如何加强防范,以让村民足额领到危房改造补助款?
村民申请危房改造
干部借机索取钱财
2009年下半年,都安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启动。2010年,该县检察院反贪局接到群众的举报,板岭乡的乡干部和村干部涉嫌在危房改造实施过程中索贿。经检察院查明,时任板岭乡政府危房改造办公室主任的韦耀忠,利用职务之便,在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资金打入村民账户后,再向村民收取钱财。
据了解,韦耀忠以收取“油费”和“照相费”为由,授意尚智村村主任梁万新等3名村干部,向获得危房改造指标的农户收取每户3000元左右的“手续费”,而每户获得的危房改造资金才1万多元。2010年,他们共收取了17户村民的“手续费”,韦耀忠获得4万元,梁万新等3人平分了剩下的9000元。案发后,他们将所收钱款退还给了村民。去年11月,韦耀忠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被开除公职。
2010年,都安检察院在调查中还发现,板岭乡尚游村等3个村的村干部和高岭镇弄名村的1名村干部,以同样的理由,向获得危房改造指标的村民收取“好处费”,每户村民被收了几百至几千元不等。这些涉案的村干部除了被判刑一两年,还被停职处理。
都安检察院反贪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从2010年以来,类似的案件他们每年都要侦结几起,而这些犯罪人员绝大多数是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