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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维维)同仁医院耳鼻喉科主任徐文被砍伤案昨天在市二中院开审,行凶者王宝洺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附带民事赔偿53万余元。受害人徐文的代理律师称,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没有获得支持,家属考虑就民事赔偿部分提起上诉。
昨天上午,身着病号服的王宝洺出现在市二中院第三法庭。因其喉癌无法正常发声,法院为保证庭审正常进行,特意在被告人席上添加了专业话筒,用于增音。同仁医院医生、双方家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获准旁听。
据指控,王宝洺因认为被害人徐文对其实施手术有过错,怀恨在心并起意报复。2011年9月15日15时许,王宝洺携带菜刀至同仁医院门诊楼四层耳鼻喉科,持刀连续砍击徐文。检方认为,王宝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量刑13至15年。受害人家属向王宝洺提起附带的民事诉讼,要求其赔偿63万余元,包含医疗费等53万余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0万元。
庭上,王宝洺的辩护人替他向法庭读了一份悔过书。在悔过书中,王宝洺称自己的举动是一时糊涂,本意并不是要杀人,只是想砍伤徐文让她出丑。他说,自己现在已经意识到错误,也对受害人表示深深的歉意。
王宝洺的辩护人据此为他做了罪轻辩护,认为王宝洺只是涉嫌故意伤害,而不是故意杀人,建议对他处以3至10年的徒刑。
但受害方并不认同这一辩护。徐文的律师高子程说,庭审过程中王宝洺本人并未亲口说过悔过之语,反而继续强调医院的过错,还否认有杀人意图。“他用菜刀砍受害人头部,恐怕不仅是为了让人出丑。”高子程说,王宝洺在案发前的微博及向卫生局写的投诉信内容,足以证实其是蓄意杀人。
下午1时许,在开庭近4个小时后,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宝洺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附带民事赔偿受害人医药费53万余元。同时,法院以无事实依据为由驳回受害方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据悉,徐文家属正考虑就该案民事赔偿提起上诉。
争议:15年,判得重了吗?
徐文的家属希望对王宝洺从重处罚。“他的主观恶意很明显,手段也很残忍,造成了严重的后果。”高子程认为,15年的量刑无法起到警示行凶者的作用,反而会让医护人员寒心,而驳回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判决更是无法让家属接受。
王宝洺姐姐庭后对记者表示:“最后的判决,对我们说太重了,双方都犯错误,大夫犯错误,我们(指王)也不是没有原因便对她施暴。现在他还是个病人,太可怜了。”
追访:徐文恐难再回手术台
据徐文的律师高子程介绍,徐文医生仍在休养恢复中,她的手臂现在一直颤抖,能继续从事本职业的可能性不大,恐很难再上手术台,这也给徐文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终身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