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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低收入群体住区问题,是城市化过程中长期困扰我国政府的一大难题。在持续保持经济快速平稳发展的同时,加强城市棚户区改造,改善低收入群体生活条件,成为新时期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首要议题。
近日,《光明日报》刊发调研文章《为百姓圆安居梦》,对近些年来辽宁棚户区改造的探索与实践进行了深入地调查研究。辽宁省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所体现出的重要工作方法,尤须各地方关注和参考。
首先,思想认识到位,将棚户区改造提高到“一号民心工程”的政治高度。意识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在符合客观规律思想认识的指导下,我们的工作才能顺利展开并取得最后成功。辽宁省委、省政府在工作伊始,即把棚户区改造提高到 “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能否获得拥护的政治高度,以“砸锅卖铁”的决心将棚户区改造列为“一号民生工程”。
其次,充分调查摸底,抓问题关键,使棚户区改造各项工作有的放矢。调查研究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必要阶段和重要方法。只有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的工作才能有的放矢,才能抓住问题的关键。辽宁省委、省政府在棚户区改造之前,即对棚户区低收入群体的生活状况作了较为细致的摸底工作,对棚户区的房屋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于棚户区最为突出的“上水难、下水难、行路难、如厕难、取暖难、就业难、洗澡难、娶亲难”八大难问题有着较为清醒的认识。充分的调查研究,为政府抓问题的关键和棚改工作进一步开展指明了方向。
第三,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落实责任,确保棚改工作持续有效进行。优良的制度是我们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制度明,则权责明;权责明,则民心明。为把棚户区改造这件事办好、办实,辽宁省在房屋拆迁、土地“招拍挂”、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住房分配、政策听证、工程质量监理等多个方面坚持依法办事,落实责任。为加强棚改资金管理,省府有关部门还专门制定下发了《辽宁省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管理办法》,指导各市棚改资金的管理工作。
第四,坚持统筹规划,立足长远,避免“改旧如旧”状况出现。辽宁是重要工业基地,为我国建立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现代化建设作出过卓越贡献。住在棚户区的低收入群体,大部分是当年为共和国工业建设作出过重要贡献的工矿企业职工,他们在资源枯竭和体制转轨之后,开始下岗失业,生活艰难。为切实改善棚户区低收入群体生活状况,在“供血”的同时,更加注重“造血”功能的开发。辽宁省委、省政府除努力把棚改新区建设成“设施齐全、服务配套、环境优美、管理有序、文明健康”的新型社区外,各地方政府还利用棚改腾出的土地,兴建企业、市场,安排棚户区居民就业再就业,提高居民收入。
各地方政府在旧城区改造过程中,应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将民心工程做到百姓心坎里,圆百姓安居梦!(陆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