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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沈阳3月25日电(记者曹焕荣何勇)2005年至2011年,辽宁省累计投入建设资金730亿元进行棚户区改造,211万棚户区居民搬进新楼房,拉动近2500亿元的效益,棚户区改造每投入1元钱产生3.5元效益,探索出以改善民生促进经济转型的新途径。同时,超过九成的棚改居民感觉精神素质和社会地位有所提升,棚改居民幸福指数增加到80分的较高水平。
这是记者从3月25日闭幕的“城市化进程中全球贫民住区发展模式的探索:中国辽宁棚户区改造经验”学术研讨会上获悉的。此次研讨会由中国社科院主办。来自中宣部、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社科院,以及中央主要新闻媒体的相关领导、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
本次研讨会分为开幕会与四个主题会议,涵盖棚户区改造的建设与管理、经济与金融、社会与环境、空间与土地等议题。在开幕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发布了由他们完成的“城市化进程中的全球贫民住区发展模式和探索:中国辽宁棚户区改造经验”的阶段性课题成果。中国社会科学院常务副院长王伟光、辽宁省副省长陈超英先后做了主题演讲。王伟光指出辽宁改造棚户区给家庭、社区、城市和地区带来巨大变化,辽宁改造棚户的模式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由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博士主持的《中国辽宁棚户区改造经验》指出,根据课题组独立调查,棚户区居民住房面积由改造前的人均10.6平方米增加到16.6平方米,人均收入增长49%。辽宁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探索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实现形式,丰富了产品供给方式,解决了公共物品供给短缺的问题;同时,累计投入资金730亿元,拉动近2500亿元的效益,探索出了以改善民生促进经济转型的新途径。
从2005年开始,辽宁财力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勒紧裤腰带,多方筹措资金,在全国率先开始大规模棚户区改造,到2009年基本完成了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的改造。2010年起,又开始了国有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2011年国家下达辽宁保障性住房任务33.79万套,辽宁实际完成37.1万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全面完成。全省累计筹措投入资金730亿元,改造棚户区2910万平方米,建设回迁楼4400余万平方米,全省76万户、211万棚户区居民住上新房。城镇居民住房保障覆盖面超过10%。
陈超英说,实践证明,“保障加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棚户区改造有效解决了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缩小了贫富差距。据悉,绝大多数棚户区居民以平均1-2万元的价格获得了面积从45-55平方米不等的房屋产权,家庭资产增长数倍。
棚户区改造促进了资源型城市转型,也改善了城市生态环境。全省各地把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发展有机结合,通过棚户区改造腾出土地134平方公里,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全省新建商业网点3744个,新增绿化639万平方米,减少污水排放151万吨,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
棚户区改造拉动了经济增长,增加了社会就业。除了700多亿元的直接投入外,76万户居民入住后购置家具、装修,极大促进了消费。省委、省政府还利用腾出的土地兴建劳力密集型企业、市场,共解决了2万多个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