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色拉寺管委会名誉主任洛桑群培在会上发言 摄影:王淑
4月19日上午,西藏自治区首届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在拉萨隆重召开。大会上,色拉寺管委会名誉主任洛桑群培在交流发言中激动地说:“今天我们隆重地迎来全区首届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表彰大会。雪域大地,神山圣湖,天人同喜,僧俗同乐。色拉寺在全区第一批评选活动中榜上有名。这一殊荣,不但属于受表彰的寺庙管委会,更属于全体爱国守法先进僧尼。”
洛桑群培说:“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结合寺庙实际,决定实施寺庙“六建”工作、“六个一”活动和“九有”工程,在此基础上拉萨市又增加了“五有”工程。这些政策的落实,完善了寺庙基础设施,强化了寺庙公共服务,为僧尼的学经、生活等各方面创造了有利条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了寺庙僧尼手中,切实解决了僧尼的实际困难,解决了僧尼的后顾之忧,使寺庙僧尼切身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感受到祖国大家庭的温暖,感受到社会主义制度的无比优越性,享受到团结、发展和稳定的成果,僧尼们无不为之心存感激。”
洛桑群培在发言中表示,寺庙是传播佛法和礼佛之地,是闻思佛法的场所,僧尼是普度众生,使其解脱于六道轮回之苦,往生净土的佛子。只有以满腔热忱的信仰,潜心修佛、以戒为师、爱国爱教、崇尚和谐,才是一个合格的佛教徒。佛陀已在两千五百多年前就为我们后代佛弟子提出建设和合、清净僧团的精神与原则。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作为释迦牟尼弟子,我们应当弘扬佛法,利乐有情,言行一体不二,树立良好形象,更要续佛缘持戒为弘法,念国恩守法以图报,积极参与和谐社会建设。作为藏传佛教寺庙管理者,我们必须坚持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多做‘利寺、利僧、利教’的事情,弘扬佛教中的积极因素,顺应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永远铭记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十世班禅大师教诲,弘扬爱党爱国爱民族爱教的精神,继续教育和引导广大僧尼发扬藏传佛教‘爱国爱教,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的优良传统,增强中华民族意识,国家意识,法制意识,公民意识。努力争当爱国守法的先进僧尼,争创和谐模范寺庙,维护寺庙和谐稳定,为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