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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公积金可在合肥买房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2日 03:5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安在线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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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划调整后,在巢湖缴纳公积金的市民如何在合肥买房子?连日来,不少读者就这个问题拨打新安晚报热线咨询。昨日,记者来到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巢湖分中心采访,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详细解答,并介绍说今年以来,巢湖市已经有近千人开具缴存证明用于在合肥购房。

  问:区划调整以后,在巢湖市缴纳的公积金能否用于合肥买房?

  答:可以。首先要确定购买的房屋位于合肥市市区,其次要确定所购买楼盘能用公积金贷款,申贷人再前往庐江县或巢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公积金贷款预审,符合条件后携带庐江县或巢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的《贷款审批通知单》及相关材料前往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问:可以的话,该如何办理手续?

  答:只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巢湖分中心8号窗口开一个缴存证明,查看公积金缴纳情况,证明符合在合肥购房的贷款条件即可。

  问:偿还个人住房贷款,可否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答:可以。本人及其配偶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贷款本息。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期应还本息额,提前还款的提取额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问:如能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答:支取公积金需要携带7样证明:单位盖章的申请表、购房合同、网上备案的登记证明、首付款发票、身份证、结婚证和本地工资卡。(宛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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