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注册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2日 01: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手机看视频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基金管理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2012年3月23日证监许可2012392号文核准。

  2、本基金是开放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泰柏瑞沪深300ETF联接,基金代码:460300。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本基金自2012年4月23日至2012年5月25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认购款项。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份额,每次认购金额不得低于1,000.00元,通过直销机构办理基金份额认购业务,本公司可调整每次最低认购金额。认购申请在本公司受理完成后,投资者不得撤销。

  7、投资者还可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后,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tai-pb.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目前仅对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公司直销中心、工商银行等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开户及认购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工商银行或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者通过其他代销机构首次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含认购费)为人民币1,000元以上(含1,000元),追加认购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代销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10、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实行前端收费模式。本基金认购费率不高于认购金额(含认购费)的0.8%。认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下转A26版)

责任编辑:魏新民

热词:

  • 基金代码
  • 基金基金份额
  • 基金发售
  • 基金认购
  • 代销机构
  • 基金托管人
  • 指数证券
  • 基金管理人
  • 工商银行
  • 认购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