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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公告
穗国房预告字〔2012〕7号
我局拟于近期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具体规划条件可参阅相关规划文件。
其他情况: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居住份额用地70年,商业、旅游、娱乐份额用地40年,其他用地50年。
地块的有关出让条件具体以公开出让公告为准。
二、申请人可于本公告发布后,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按《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预申请办法》规定向我局提交书面预申请。
三、预公告和预申请的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地块公开出让公告发布之日止。
四、预申请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开户单位: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人民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账号:44001420 3140 5017 0392;港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4401 3020 4002 20501640;美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4401 4020 4002 2050 1634。
五、本次地块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等方式的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31号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联系人蒋先生、黄先生、吴小姐、沈小姐、陈小姐、史小姐、董小姐
联系电话:38295775、37585370、37585274、37585141、37585345-4047、87391213、38295783
互联网地址:www.laho.gov.cn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宗地
编号
2
3
4
宗地
坐落
花都区新华街新华工业区永祥路38号(J11-SJ04)地块
花都区新华街九潭村(J11-SJ05)地块
花都区狮岭镇杨屋二村(J11-SJ07)地块
总用地面积
(平方米)
17854
33105
13638
土地
用途
商业金融业用地(C2)
二类居住用地(R2)
二类居住用地(R2)
二类居住用地(R2)
二类居住用地(R2)
容积
率
≤3.5
≤2.8
≤2.8
≤3.2
≤2.8
建筑面积
(平方米)
≤1236
≤70283
≤47312
≤105482
≤30649
规划
文件
穗规函【2011】7737号
穗规函【2011】7738号
穗规函【2011】7361号
1
花都区新华街建设北162号(J11-SJ01)地块
28994
穗规函【2011】717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