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儿子出生仅俩月,母亲离家出走,孩子的父亲随后代理儿子起诉索要抚养费。记者昨天获悉,顺义法院一审判决母亲支付儿子抚养费共1600元。
庭审中,马女士辩称,她和黄先生并未离婚。去年10月,她因生病回娘家休养。之后的几个月,她曾试图回家,但黄先生阻拦不让,如果黄先生现在让她回去,她同意尽自己的义务照顾儿子,但她不同意支付抚养费。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先生与马女士尚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马女士在离家期间确未给付儿子抚养费,儿子起诉要求母亲给付抚养费,于法有据。法院一审判决马女士给付抚养费共计16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