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举报非法营运蓝牌车可获2000元奖励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8日 04: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广州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讯 (记者蒋偲通讯员刘洪韬)记者昨日从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获悉,该委已印发实施整顿和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市民拨打83228000举报非法营运蓝牌车违法行为,经查实并配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将获得2000元/辆的奖励。

  据介绍,该实施细则规定对举报“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营运假(套)牌出租车”“异地出租车从事起、终点均在深圳市内的营业性道路运输”三类违法行为,并配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分别予以2000元/辆、2000元/辆和200元/辆的奖励。法律、法规、规章对举报奖励标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市民即日起可拨打举报电话83228000和83228111(传真)举报上述各类非法营运活动。

热词:

  • 非法营运
  • 蓝牌车
  • 举报奖励
  • 道路运输
  • 交通运输
  • 道路客运
  • 行政执法
  • 拨打
  • 出租车
  •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