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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蓝牌车 一辆奖两千元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7日 03: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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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西陆 通讯员/刘洪韬)市民拨打83228000举报非法营运蓝牌车违法行为,经查实并配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将获得2000元/辆的奖励。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近日印发实施整顿和规范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举报奖励实施细则,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破坏和扰乱运输市场营运秩序违法活动行为。

  根据《深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该实施细则对举报“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营运假(套)牌出租车”、“异地出租车从事起、终点均在深圳市内的营业性道路运输”三类违法行为,并配合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查处的,分别予以2000元/辆、2000元/辆和200元/辆的奖励。

  即日起,市民可拨打举报电话(0755)83228000和(0755)83228111(传真),向市交通运输委举报上述各类非法营运活动。

  市交通运输委工作人员提醒,举报时,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以便发放奖励金时联系举报人并核实身份,举报线索有效期为30日。如遇同一辆车多人举报时,以首位举报者举报时间为准;如首位举报者未配合查处,后举报者配合查处的,按后举报者举报时间为准;多人举报并配合查处的,以首位举报者举报时间为准;其他举报者不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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