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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堵住楼上漏水殃及楼下,损失谁承担?[图]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8日 03: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社区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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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6日,长沙水岸天际小区3栋,业主同物业的工作人员在杨先生家里查找漏水的原因。 图/潇湘晨报滚动新闻实习记者 赵赫廷)

  红网长沙4月16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向帅)15日上午,长沙暴雨倾盆,家住水岸天际的范先生很郁闷,楼上阳台管道堵塞,雨水渗到他家的客房,可是楼上业主却不在家,眼瞅着屋内阴雨连绵,无奈之下只好报警求助,最后找来开锁公司破门除水。今天(4月16日),范先生找到楼上业主以及物管协商,可是大家都表示事不关己,这个损失该找谁赔偿?

  范先生住在水岸天际3栋2单元16楼,15日晚上8点左右,他发现自己家客房天花板出现一条裂缝,水沿着缝隙滴在床上,被子被淋湿,他找到物业公司,物管拨打楼上业主电话无人接听,随后拨打110报警,最后找来开锁公司,在民警的见证下撬锁进入。

  范先生说,由于楼上房屋还未装修,长期没人居住,阳台的地漏管缺少维护而堵住了,15日上午,长沙暴雨倾盆,楼顶大量的雨水无法正常排出而上涌,雨水漫进客房后渗透到他家客房。

  楼上业主杨先生说,15号晚上他很早就睡了,没有接听到电话,今天一大早才得知漏水的情况,漏水是因为房子本身质量存在问题,所以责任在开发商。他说,房屋的门锁在他不在场的情况下被撬开,这笔维修费用也应由物业公司负责。

  长沙市港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吴桂明说,房屋之所以漏水,是因为业主没有及时维护,导致管道发生堵塞,责任应由漏水房屋业主自身负责,而开锁是因为事出紧急,在楼下业主提出要求的情况下,物管才出面协调处理,不存在承担门锁的维修费用。

  今天晚上,杨先生表示,如果认定责任在自己这一方的话,愿意承担因为漏水造成的楼下业主的损失。

  【律师说法】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刘明律师表示,物业公司的职责是对小区内房屋的公用部位及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交房后业主房内的私有部分应当也只能由业主个人去管理和维护,因此,楼上业主因为自己的房屋缺乏维护,造成下水管堵塞,并因此浸水到楼下业主,应当由该侵权业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刘明说,物业公司在发现楼下有明显浸水,联系业主无果,且在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得到其允许的情况下叫来开锁公司开锁,应当认为其行为构成民法中的“紧急避险”。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对于锁被破坏的责任也应当由业主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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