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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闫雪峰)日前,记者从哈尔滨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了解到,因近期燃油价格大幅上涨,经市政府批准,从2012年5月1日起,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由1元/乘次调整为2元/乘次。
据悉,目前哈市共有出租汽车企业88家,从业人员3万人,出租汽车14300余台。近几年来,由于燃油价格多次上调,给哈市出租汽车行业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2008年1月1日起,哈市出租车对乘客收取每乘次1元的燃油附加。随后,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积极落实国家燃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和省政府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减负的有关政策,并于2010年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实行燃油附加与燃油价格联动方案》(以下简称《联动方案》)。近日,燃油价格大幅上涨,按照《联动方案》规定,高于预定联动点即应启动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调整程序。经市政府批准,从2012年5月1日起,出租汽车燃油附加由1元/乘次调整为2元/乘次。目前,政府相关部门正在积极筹备启动燃油附加调整程序的前期准备工作。
作者:闫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