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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缺乏国家层面法律法规 将加快立法脚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7日 10: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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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为孩子选择教育的权利是否可以取代孩子自身对教育的选择?面对鹰爸、狼爸等情形是否有部门有权利进行干预?面对儿童保护由家庭逐渐向社会转移,政府应该提供怎样的服务?”

  10日,来自全国妇联儿童部、权益部,教育部法制办,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儿童中心、中国家庭教育学会和中华女子学院的专家、学者就我国家庭教育立法的核心内容、基本原则、实施主体及职责进行了研讨,对课题组的研究方案进来了论证。

  目前我国家庭教育工作因在国家层面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导致家庭教育工作责任主体不明晰、经费投入无保障、服务与指导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服务质量难以满足家庭日益增高的需要,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和市场化监管体系不完善等诸多问题。

  与会专家认为,家庭教育立法目前在我国不仅为社会发展所必需,且推动立法的条件渐趋成熟。如新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制定有关考试、学校、终身教育、学前教育、家庭教育等法律”;全国妇联等7部委制定的《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也将“完善家庭教育法律政策,促进家庭教育的立法取得实质性成果。……组织开展家庭教育立法调研,形成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推进家庭教育立法进程”,作为今后五年的工作任务目标。因此说,上述法规性文件为开展家庭教育的立法研究提供了重要依据。

  据悉,由中华女子学院具体承担的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建议稿课题研究及家庭教育促进法立法调研,将于今年7月左右提供出阶段性成果。课题组将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面向家教立法所涉及的相关部门、有关专家、家长和孩子展开进一步的座谈和访谈,了解来自家长、孩子对家庭教育立法的态度和建议。 (郝卫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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